☑政令公文轉知
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--「申請源自人體細胞之外泌體使用於化粧品之個案審查應檢送文件」


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】

主旨:
「申請源自人體細胞之外泌體使用於化粧品之個案審查應檢送文件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600511號令訂定發布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(並轉知所屬)。


公文請參閱
FDA器字第1131601009號.pdf